根据《汾西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,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,对经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行面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参加面试的考生
(名单附后)
二、面试时间
2014年6月15日
三、面试地点
面试地点另行通知。在2014年6月14日考生报到领取资料时告知。
四、成绩公布
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;考生的考试总成绩、排名顺序于面试当天予以公布。
五、体检对象的产生
1、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2∶1比例的,根据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∶1的比例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。
2、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2∶1比例的,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同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(保留两位小数),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。
3、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;如笔试成绩仍相同,由招聘领导组加试一场面试,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于2014年6月14日下午6时前凭身份证到人事局报到并领取相关资料;于2014年6月15日早7时30分前持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报到,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面试资格。
2、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,请及时通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,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,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3、面试结束后,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电话通知体检对象参加体检,没有列为体检对象的不通知。
特此公告
附:参加面试考生名单.xls
二○一四年六月五日